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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2006年离异独自抚养女儿5年,离婚协议由我抚养,5年后我再婚至今,生养一小女儿,现在大女儿以上高中,经济上出现了一定压力,前妻也再婚,生一孩子,我与前妻沟通抚养费问题,前妻2006年至今不肯出抚养费,如今我只能起诉前妻,追回多年来的抚养费。请问律师我能胜诉吗?前妻家住天津,我在吉林,想请位天津的律师帮忙,费用是多少钱?需要我提供授权或委托吗?

离婚 2015-10-12 10: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养费是父母对于孩子应尽的义务,您的前妻没有支付抚养费肯定是违法的,所以您完全可以带您女儿名义起诉追要抚养费。根据司法局的规定,律师的收费是按照案件的标的的百分比收取的,如果您要委托乔律师需要给律师授权,这样律师可以帮您全权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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