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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婆婆在上周一(2010年11月15日)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倒于地,从下午6点到次日上午10点左右一直是昏迷状态.当时她还抱着一个7个月大的小女孩,幸好孩子没事,只是头上碰了一个小包,但因为孩子太小,而没做具体的CT检查.现在孩子没人照看,婆婆还在住院,我们只好请假回来.婆婆当时的状况是,被撞到左腿,然后右脑勺着地,起了一个大包,而且还有一些出血;右肩和胯还有腿部都有大块的淤青。但没内伤。直到今天还不能出院,主要是因为头晕,浑身疼得厉害。婆婆今年57岁,以前身体还好,没什么大毛病,现在 这样,我怕出院后会留下后遗症,脑震荡之类的病。 基于一述的问题,现在 我不知道这个费用该怎么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具体数额大概是多少。这中间还有没有其它的问题,比如说我预测不到的一些问题,请律师能给我一些帮助。

其他 2011-10-08 21: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赔偿数额问题,需要根据责任比例和医疗、伤残、户籍等情况确定,未确定前律师无法计算。 如果对责任认定争议大,或交通队明显徇私,或发生了重大的伤残或死亡,建议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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