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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我在厂子工作了四个月.开了三个半月的工资.在第四个月的时候工作期间脚被砸成骨折.这个属于工伤么?属于的话应该赔偿我多少?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才合理?谢谢你.

刑事辩护 2015-11-21 07: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追问】衷心的谢谢您.
  •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您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首先,建议您找您工作的厂子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您去劳动监察部分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至于赔偿需要看具体伤情和功能受损情况。建议先申请认定工伤,再鉴定后赔偿。详细问题可以来电话沟通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来所面谈,本所可接受当事人全权委托,无需当事人出面。
  • 乔传浩律师回复您,您的情况属于工伤,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的工伤待遇需要根据您的工伤等级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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