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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孩子十六岁,上高三,只因跟女同桌多说了几句话,而这女同学是其它班打我儿子三个中的一个,晚自习结束被从宿舍叫出,三个男孩把我儿子打了,伤到头部,流了好多鼻血,脸上肿,有淤血,手也肿,我们家长报案后,对方家长要求私了,考虑到对方也是高三,即将面临高考,我们答应了,并且经过司法签定,孩子已构成轻微伤,目前孩孑心里受到惊吓,失眠,身上抖,不敢入睡,请问这种情況怎样要求赔偿为好

离婚 2015-10-19 11: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要求私了,那么要考虑孩子的伤是否严重,如果严重还需要做相关鉴定,然后才能有一个合理的的赔偿方案,具体事项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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