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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老婆原是国企员工,2001年结婚,育有一女儿,现年14岁。我俩婚后关系不太好,双方收入一直是分开的,家庭开支大部份是我负担。2013年单位破产后,她办理了退休手续,现双方两地分居都在外地打工已2年多了,我打工收入约8万,估计她约4万。现女儿在私立学校学习生活的开支大概一年2万左右,全是是我负担的,她基本上是不管不顾,就是过年时女儿去她那玩时给买几套衣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一户房产的首付款5.2万元加一些老家电家居用品,我在银行、支付宝、股票账户上约有20多万财产,她的不太清楚,我想离婚,她要我付2万块钱现金给她,小孩由我全部负担,请问起诉离婚的话,财产法院会怎么判,小孩负担会怎样划分?我在银行、支付宝上的存款她可以查得到吗?

离婚 2015-10-19 1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所有收入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除非夫妻双方就夫妻财产另有协议。银行、支付宝上的财产对方是可以申请法院查询的。
  • 小孩如超过十岁 法官可参考小孩自己的意愿决定判给谁,若未超过十岁可能参考平时谁对小孩尽较多抚养义务,财产是婚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您妻子知道您的存款账户所在银行或账户可以查询的到。
  • 一般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财产只要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对半开,小孩的抚养教育费一般会在个人收入的30%以下;银行、支付宝上的存款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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