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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凌晨2点多,马某刀伤去阜新市太平区医院[一甲]抢救,助理医师给予处置,查;P120次/分BP85/60MMG,神志清,左大腿中段内侧及内外侧各有一约1CM裂创口,出血不止,考虑血管损伤予以加压包扎,立既转院。[注,该院规定上半夜主治医师值班,下半夜助理医师值班,伤口只用几块纱布和绷带包裹]家人跪地苦苦哀求大夫给输血打针,但没有得到同情,在没有任何急救错施的情况下给人抬到车上[私家车]让自己转院,患者在转院途中死亡。报案后市法医鉴定,动脉血管破裂,失血过多死亡,我不认同,要求做进一步的解剖,法医才将大腿组织切开,死因确定后,尸体火化,为讨公道要做医学鉴定,律师法院多次与刑警队协商调取死亡报告,未果。并要在12月10日开庭,我绝望迷茫困惑,公安机关执法为民,难到说理的机会都没有吗,我祈盼能得到法律援助,死者的母亲,袁辉

刑事辩护 2010-11-28 22: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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