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以下是交警的事故证明 1、现场道路系沥青路面的省级道路,南北走向,向西是水泥路面,丁字路口,无灯光控制,新修路面,有中心双黄实线,道路平直视线良好. 2、李某驾驶轿车由南向北行至路口左转弯时躲让对行的安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时减速停在路面上,(未过路口,距离路边石2.5米在机动车道上)安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躲让李某时与路西侧路沿石相刮擦,二轮摩托车倒地安某装在路西侧路灯杆上,二轮摩托车损坏,安某伤。 3、经询问李某及李某乘车人,两车都躲让对方,两车没接触,安某讲安某的左裤腿与轿车相碰撞,没痕迹。 4、经调查没有目击证人,经检验痕迹,两车没有接触,无法查清事故的发生经过。 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 请问,该事故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吗?适用哪些法律条文?如果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应如何定性?

其他 2010-11-30 12: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定性我认为没问题,问题的关键是责任的划分,安某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有违规行驶之处,要求其承担责有一定难度,但交强险应该可以适用,安某可以依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起诉。烟台法院对机动车责任无法划清的情形下,基本是认定为同责,你所讲的情形是否符合该规定,值得进一步研究。
  • 是交通事故,适用交强法,你无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