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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正装修房子。由于房子小(60平米),布局就很重要。开始找了三四家家装公司,他们都给出优惠的价格准备做样板房。其中一家A的方案是拆掉一堵墙做开放式厨房。之前,我问过物业和其他几家,都说那是承重墙,不能拆,对A讲,A说刚问过物业,可以拆。如此问过三次,A都说没问题。于是(A出图“无墙”)10月18 日中午交定金一千、签合同,定为交钥匙工程。晚上A来电话说那墙不能拆。很气愤。A是“名家装饰城”里的一家公司,因广告“名家装饰城”有5年质保,所以轻信。 找到名家家装部,家装部调解,A说墙可拆,但剩一米五。至此早已回绝其他公司,再换恐无做样板房的优惠。觉得剩一米五影响不大,于是(A出图“墙一米六”)11月16日交首期款一万九。12月7日,到现场,发现墙的实际长度是一米八,如此餐桌距卫生间门口过近。再找家装部,敷衍。我该怎么办?申请仲裁或起诉? 假如那承重墙可拆,可以做开放式厨房;可拆剩一米五,也可以将就;如今实际一米八,加上包口一米九,无法实行原方案.这个合同是否成立?

其他 2008-12-31 22: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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