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概09年1月份我妈驾驶摩托三轮车(老头乐)在转弯就要到达的时候,被上坡一辆摩托车驾驶者撞到,当时报警,我妈小腿胫骨骨折,经过内固定手术和内固定取出术,大概花了2万多,到今年8月份出院,腿脚不灵活,定为10级伤残。交警当时处理事故时判定我妈为主要责任方,当时老人也不懂就签字了。对方在我妈住院期间没有探望也没有付一分钱医疗费。本月去处理事情的时候,经过交警大队调解,签订调解协议,让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28000元,对方也签字了。但是,后来对方又说如果保险公司不赔付那么多的话他也不赔了,对方摩托车有交强险,而且是上班途中出的事故。我们这方没有保险。请问,当时的责任认定现在能推翻吗?如果对方坚持不赔的话我们怎么办?调解协议有效吗?

其他 2010-11-30 19: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威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