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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即将再婚,我未来的老公现有一套单室的住房,产权是他本人的,他要求和我登记说我们登记之后房子是属于我们俩的,将来我也有份,我不知道他说的对不?现在这个房子要动迁得扩平,这个钱是我拿的,再下来房子产权是我们俩人的么?我和他各有一个子女,但我女儿的抚养权不在我这,假如我们登完记了我先不在了,我的女儿有权利继承我的财产么?这房子我女儿有份么? ——谢谢!

其他 2010-12-02 12: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将该房产过到你们两个人的名下,你就有一半的产权了,将来你的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就有法定继承权了。
  • 房子是婚前财产,登记之后可以更名到夫妻名下,或者有协议或者公证可以证明为夫妻双方共有。你的女儿可以继承你的财产份额,如果房子有你的份额那么你的女儿也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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