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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09年6月毕业以后就到一私营企业上班,09年7月份签了一份合同,期限是1年(09年7月19至10年7月20),09年11月公司被经营部派到别人的工地学习,今年9月份被公司调回,合同到期后就没有再续签了,我于今年11月提出辞职,公司给予了批准。在要求公司开离职证明时被要求签了一份公司以我的名义写的协议书,协议内容是要我把职称证留在该公司使用2年,考的建造师证也要留在该公司使用2年,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可以起诉该公司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还有,我现在离职了,还可以要求该公司支付没有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吗?如果起诉,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争议解决 2010-12-03 08: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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