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亲的户口在小二处,97年去世,该房13年以使用权房动迁。现争议房在87年买下农民私房后于93年动迁,当时户口母子二人(现大儿三人加母亲共四人)按置对象为母子二人,产权人为母亲一人,目前真正的产权证还在申办中。那么以故父亲能否作为夫妻一方的被继承人来继承?是否属于继承法中夫妻共有财产?望律师回复时提供相关法律条文,以便说服兄弟亲友。谢谢了!

其他 2015-12-28 07: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