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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甘孜州理塘县做房建,4月份开工的,当时我们是在乙方手里承包的,工程做到一楼时,我们发现乙方已经不在了,就向甲方要求支付工程款,甲方说工程款被乙方拿走27万,不过没有出示任何依据。后经甲方和我们协商,从二楼开始每层支付15万元,同时表态一个月内解决一楼的工程款,可是到了一个月后又推说到今年工程停工时解决一楼的工程款。现在工程已经停工,甲方确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工人天天要工资!谢谢你

其他 2015-11-02 16: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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