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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企业签了外劳合同,企业不续签让我会单位,可我在国外得了肺结核病,需要隔离治疗,医院开的证明也交到了单位,我有30年的工龄,可单位说我不到岗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0-12-06 14: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见,您不符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您有权拒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在治疗期结束回国后,起诉单位让您继续回去上班,并赔偿您的经济补偿金,但受到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撤销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主张医疗期工资及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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