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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下我打了对方一下头然后对方住院和我要钱住院花了3000多协商不了之后我被拘留五天他应该去法院起诉我了我该怎么办对方和我要五千块钱法院这边会让我给五千块钱吗

刑事辩护 2020-11-20 04:1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一定,要看对方证据情况,我们可以为你参谋一下,
  • 看对方的证据确定。
  • 因债务纠纷被司法拘留的,主要是因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原因。如果法院再次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一样会再次进行司法拘留。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债权人为追讨债务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应依法先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按审理程序在6个月内审结。其中起诉状的内容和审理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要看对方证据情况
  • 那要看他的证据
  • 当面来讲明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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