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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妻子因硕事,她在我上搬的时候搬走了,并把我女儿带走了,又和我闹离婚,已经诉到法院了,最近我去她租的房子,又碰上她和別人在一起睡觉,这算不算违法同居,我该向法庭怎么陈述,如果离的可能话,我女儿我能要回来不,我们有一儿一女,儿子现在在我这边,女儿她不让来我这里,我该怎么办,我暂时不去法庭行不?

离婚 2015-11-04 22: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自由,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均同意离婚,而且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都没有争议。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重婚/有配偶与第三者同居/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或是对方承认了这一事实,法院就会认定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会判决离婚的。 你好:第一,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对方按其工资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止。孩子已满16周岁有工作有生活来源则父母不再抚养,孩子18周岁了还未读完高中,则要抚养到高中毕业的。第二,婚后取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 你只是陈述是不行的 你得有证据
  • 你好,协商解决。
  • 你好,你有证据没呢?没证据光说对方不承认法院无法认定的。你不去法院一般也无法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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