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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三月份我个人按揭在羊山新区买了一套三室一厅,一楼(实际相当于地面的三楼,下面有两层车库),坐北朝南,现在已按揭还款三个月,可最近两次我路过新房工地发现,开发商规划建设的商铺和新房北向的房间共用一睹后墙,非常严重的影响了房屋北向房间的采光及通风!更为重要的就是开发商在南向一楼与二楼衔接处加了一米多的廊檐,大中午十二点时太阳直射,南向的客厅阳台和主卧飘窗没有一丁点阳光,一楼的近十户人家皆是如此(房子已售完,可能其他业主都还没发现),我们私下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不搭理,我们上网查询了一下貌似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三室一厅的房子在信阳市这种小城市至少有两个房间(包括客厅)在冬至日至少两个小时,大寒日至少三个小时的满窗日照,可因为这个廊檐,真真是一点阳光都没有,廊檐的设计在沙盘上也没有体现,开发商说整体外墙建设在什么局备案过了,不能拆除,想想这房子后面不采光不通风,前面没日照阳光,心里都堵得窒息,现在我想无条件退房,开发商肯定会不同意的,我该怎么办?《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规范》对于我这个问题有用吗?麻烦各位律师帮我想想,不胜感激!

其他 2015-11-09 17: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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