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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属教育培训类公司,2010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上班时间,因同事忘记带钥匙,导致部分学生和老师进不了教室上课,我作为主管,情急之下企图采取爬上门缝进入办公区内开门,但在攀爬过程中不慎将左手手臂折断,请问这种情况能够认定为工伤?谢谢!

国家赔偿 2010-12-10 2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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