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家属43岁,孩子18周岁,两个老人建在,死者属于事业单位,问,如果按工伤怎样赔付

其他 2010-12-11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1.首先不属于工亡,不能按照工亡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旅游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死者的死因和于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内容了,如果死因与旅游有关科研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也可以。否则,只能按照正常死亡(非因公死亡)标准处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 非因工死亡,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不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滨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