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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泸定县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在7月22日下午7点过时,我这里的修理工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骑的摩托车侧翻滑向前方把前方的另一摩托车拌倒,导致前方摩托车驾驶员脚踝韧带损伤,本人致死,死者有驾驶证无行驶证,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我作为雇主为员工买了意外伤害险),现在其家属要求我赔偿他们50万,请问我在这场事故中有责任吗?家属要求我赔偿合理吗?合法吗?

其他 2015-11-14 2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里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两个法律关系,建议:1、支持家属走前一个法律关系的路或者告保险公司;2、准备好赔两个法律关系的差额。这种事法律上比较复杂,若不委托律师,靠自己怕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 您好,属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属于工伤,你需要赔偿。
  • 根据你的描述,你在这场事故中没有责任。但是如果修理工构成工亡,那么你要承担工伤赔付责任。
  • 你好,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若是工伤,你有责任的。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若不是员工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你有责任。
    【追问】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没有责任的划分,只有事故发生证明
    【回答】可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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