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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3年成立,注册资本200万,由于经营问题,连续2年亏损,约亏损了100多万,2015年5月在没有告知员工亏损的情况下,于2015年要员工入股,要求我交2.18万,我个人交了2万,还有0.18万元未交,公司打了2万的收条给我,并让我们在合同上签字,其它员工也交了部分或全部交清,变成注册资本218万,现在我要离开,需要转让,结果告诉我只能拿回1万多了,请问这符合吗

股权转让 2015-11-26 15: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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