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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酒驾至人轻伤.伤者62岁.事发后跟救护车一起去了医院.在医院又和病人家属签了酒驾协议.如今我该如何处理.病人家属提出误工费赔偿.多少合适.如果我不赔偿误工费.选择自首是否有必要

其他 2015-11-16 13: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关于赔偿费用你可以参照2015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酒驾致人轻伤可以处以行政拘留。
  • 您好,误工费等于实际减少损失乘以误工天数。建议最好报警,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及时报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之后再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就误工费问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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