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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姥爷已经过世很久,姥姥是08年才去世的,留下两栋私房,子女3人(二儿子,一女儿),一栋是小叔子住(姥姥出钱新建给小叔子的),另一栋是我爸爸妈妈住(房产权是姥姥的)。后来我们没住空置了房子,租给别人,姥姥也说房子给我们了。但最近2010年12月却听到小叔子说2007年的时候姥姥立了遗嘱,(那些时候姥姥病了,又小叔子照顾,但是我们都有去看姥姥和给姥姥生活费的),小叔子说姥姥立遗嘱房子留给小叔子并且小叔子两夫妻二人已经去公证处办理过户手续拿到了公证书,请问我们还能要回房子吗? 因为我看了一些资料和案例,跟我们差不多情况,即使是立了公证,但是我父亲是合法的继承人。所以即使立了公证,我们应该也可以分到遗产,是这样吗?谢谢!

争议解决 2010-12-14 2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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