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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爸爸送我套三品房,是分期付款的,但是钱一直是我老吧在付,房产证上就是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没有老公的名字,现在如果离婚了,请问老公要不要跟我平分财产?

离婚 2010-12-14 20:2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仍是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作为共同财产,相应的支付一半给对方
  • 属于婚前财产,你老公无权分割。。
  •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权分割
  • 你好,商品房是在婚前购买的还是在婚后购买的呢?如果再婚后购买,且付款都是在婚后,那么如果你父亲没有明确该房是赠与给你的,该房产就应当是夫妻共有的。
  • 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 您好,最主要的是看时间问题,如果发生在婚前则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您的父亲没有明确此房屋是赠送您一人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 答:在婚姻存续期间,除非你老爸明确表明是赠送给你外,否则,属于赠送给夫妻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 与结婚、离婚和购房时间有关。请提供具体时间。
  • 如果是婚前赠送的,那肯定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赠送但是明确是赠送你个人的,也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是要是婚后赠送明确说是赠送你们夫妻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属于婚前财产,你老公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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