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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四年前在家里生了第一胎(男孩),因有先天性心脏病,一年前在深圳又生了第二胎(女孩)。之后男孩在深圳做了手术,有医院证明。今年两小孩都接回老家住。乡政府说要罚款一万。上半年交了3000罚款。前几天村干部带着乡干部,还有一些社会人员到家里催罚款。并把里里外外的门都踢坏,还丢进河里。并把家里养的鸡全部吃掉了。之后我姐夫回家,村干部调解说踢坏的门和吃了的鸡抵罚款1000,还要再交罚款6000。现在计划生育似乎回到了原始年代,还有如此野蛮的手段?欲寻求法律手段保护自我利益。。。。。。

调解 2008-12-19 12: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们因第一个还是是先天性心脏病而不能称为正常劳动力要生育第二胎的话,应该事先进行申请,并履行鉴定的手续经批准才可以生育第二胎。所以被认定为超生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当然这些计划生育人员如此执法显而易见是违法的,可以向媒体或其上级机关、人大等机关投诉。以上意见,供参考!。
  • 执法犯法,但你未履行必要的申请手续而生二胎,理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只是不知道你是哪儿的,无法帮你回答征收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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