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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号晚上八点多我老公被两人从家里带走,到第二天古丈派出所找到我,我才知道原来大概10月10几号有两人断断续续给我老公送来了五俩“黑”摩托车叫帮其销售,现关押在古丈县看守所,不得探视,也不知案情如何,叫我在家等消息,请教:我老公会判重刑吗

刑事辩护 2017-04-29 19: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可以请律师介入具体了解案情
  • 重型。。。。
  • 你老公涉嫌销赃,建议委托律师。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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