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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由于经济大环境影响,本人业务组的业务缩减,公司要进行业务组整合,决定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愿意补偿5个月(其中含一个月的年代双薪,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我的工作时间是2006年8月--今)。我觉得很突然,因为公司其它业务组刚刚招了新人,而且我要求换岗也没得到领导许可。我没有在通知书上签字,我觉得公司这样做属于违法解约,因为公司的总体的经济状况还是不错的。我现在想申请仲裁,双倍赔偿金是否能得到支持,谢谢!

仲裁 2008-12-20 18: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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