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深圳保安区进了一家印刷厂```做了两个月`我要求辞工`他不批准`由于压了一个月工资`我走不了``进厂时我们没有签过任何劳动合同什么的``但是有劳动事实啊``我想问在法律上我们这种能不能算劳动关系手法律保护?我又该怎么维权?打电话给劳动局`他们有不搭理我``请律师给点意见``谢了

其他 2010-12-17 2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还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王律师)
  • 算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依法提前提出离职,到期可离职,不支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补偿金 和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济补偿金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还未递交书面辞职书的,你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立即支付工资,并支付因为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