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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居委会是城市居委会却是农村家庭户口

离婚 2020-01-02 09: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户籍问题直接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 户口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 一般城镇户口都属于非农业户口.
    补充:户口性质查询方式
    如果要查户口的性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
    如果不想麻烦,可以在户口簿的第一页上查看,有一个红色的条形章,上面盖的就是户口的性质,如果盖的是农业户,户口就是农村户口,如果盖的是非农业户,户口就是城镇户口。
  •   “居民家庭户”:是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后的户口登记形式,与之对应的是“居民集体户口”,是不区分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的性质分类的。  一、二“元”制时期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配偶及子女的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1、但是不会改变其户口的“非农业”性质,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没什么必要迁移);  3、而且目前来说,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4、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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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当地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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