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2010年10月21日在天津一保安公司任职。但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800元。但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不用我们了。请问我可否主张什么权利。及公司应付的责任。谢谢

其他 2010-12-20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