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2007年8月9日在杭州黔灵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南宁外呼部外呼员,当时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协议,有效期一年,一年签一次。。一直到2008年3月3日,该公司突然通知我被辞退,但该公司并没出示任何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解释。而且辞退理由竟是\"有新员工反映你不想在这工作了,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你.\"本人并没说过不想在这工作之类的话.这样的理由太过于荒唐了.在工作期间也没犯错误,所以想请问想这样被无故被辞退,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我什么呢?

其他 2008-03-06 11: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