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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一反映小区物业将我们楼一楼门面房出租,办钢琴学习班,扰民。刚开始教琴人骂我,有一次当着物业经的面骂,物业跟没听见,进而在我家楼下看到我漫骂我扬言杀我全家,事发,我向物业求救,物业李准经理说骂我杀我给他没关系,打110,110来了她们走了,此后我去问处理结果,也找不到出警人,21日我再次向物业反映,教琴两人在楼下将我暴打,头上脸上身上乱跺,满头满脸包,断一根胁骨。我先给物业打电话,李说不管,我又报110,录口供后让我等,至今没回复。钢琴班还继续营业。法律咨询1在这个案件中物业有责任吗?2钢琴声从早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7,8点持续清晰传入俺家不算扰民吗。3小区内我们一楼门面房归物业所有吗,是小区服务用房吗。诉求1物业终止扰民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施暴者停止营业,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寻求帮助:为我讨回公道,还我一个安静祥合的家

行政诉讼 2016-06-23 0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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