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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月五号我骑摩托接学生,一个村子的也接他的孙子,他家在西边,他们电动车放在东边,孩子下车就往西边跑,我当时也跑到面前,刹车摔跤,把孩子也碰倒了,事故科认定我的全责,孩子在医院住院二十多天治疗费我出的,大夫都说可能是想呃我的,医院花费总得一万三四吧,医院还剩下有一千吧,他们还打的回来的,从郑州回后河,四百多块,还有八百多块,他们也不想给我了,多孩子还得复查,营养什么的,想着乡亲呢,差不多行了,协商要八千,我还得去事故科要摩托车,还有停车费什么的,我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5-12-06 23: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案发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要求肇事方赔偿!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争议。
    【追问】协商说孩子有保险让我报了,医院剩下的钱是我的,但是现在他们出院保险已经开的是事故,报不成了,剩下的八百块钱也不想成为我赔偿的全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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