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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了我的钱,现在有4年了还一直没有给,我怎么通过法律去要?

其他 2015-12-27 10:50 人浏览
共20位律师解答
  • 欠款: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您好,建议您找到对方协商还钱事项或让其出具新的借条并约定利息,因为案件已过诉讼时效,有很大败诉风险。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分析。
  • 建议尽快起诉,主张对方偿还借款,建议详询专业律师,。
  • 你好 协商不成 诉讼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索要的
  • 您好,建议您找到对方协商还钱事项或让其出具新的借条并约定利息,因为案件已过诉讼时效,有很大败诉风险。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诉讼解决 。
  • 建议起诉处理
  • 你好,搜集证据起诉要回
  • 您好,如果协商不能解决,要通过法律途径。您现在首先要考虑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具体细节欢迎来电咨询。
  • 这个你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 你好,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起诉解决。
  • 这个如果金额大的话可以考虑诉讼解决。金额少,建议协商解决。
  • 要收集证据尽快起诉
  • 你好,搜集证据,是否有欠条?委托律师起诉索回。
  • 有借据吗?是否约定还款期限?
  • 您好,建议收集您及时向其主张的证据,否则,因为案件已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到法院,败诉的风险很大,具体请来电详细咨询。
  • 您好,如果有欠条,建议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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