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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撞伤行人,造成较为严重的脑挫伤,住院治疗后恐留后遗症。上百度查了事故赔偿标准,大致了解了赔偿款项有哪些,但计算起来不那么容易,想逐项咨询律师:1、受害人是退休老人,是否不用计算误工费?2、标准说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但医院里的护工不属于医院编制,无法开具发票,是否可用收条来说明这笔费用支出?3、按2015年标准,出院后的营养费每天按多少元标准计算?4、按2015年标准,住院伙食补助每天按多少元标准计算?5、若双方对赔款协商不下,无法私了,那么受害人家属聘请律师产生的费用可以计入赔偿款项中吗?6、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无法看懂,针对75岁老人能否举例说明下?7、未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精神损失费最高可以定为多少?8、后续治疗相关的费用如何估算?这部分属于无法预料的情况9、出院时除了要医疗费用发票、医生的出院诊断之外,还有哪些事项需要医院签署意见?特别是事关赔偿的10、若肇事者骑的是超标电动车,是否有必要申请鉴定是否超标,超标电动车视为机动车,对赔款事宜是否有意义?

其他 2015-12-03 1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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