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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课间的时候孩子在操场上休息,他的同学a找他帮忙抬下水道的盖子,我儿子不去被拉去,两个人合力抬起来了,拿里面的东西,然后a走了,剩下我儿子跟一名女孩,我儿子怕值日生看到想把他放下,就跟这个女孩一起放,途中没有力气了,把女孩的脚砸伤了,事后,老师通知了家长,但是没有说清事实,我一直在医院陪同,并拿了1000元给家长,现在他们家跟老师说要15000元钱,我应该付吗,我们有多大的责任,期待您的回答,急!急! ,

调解 2010-12-24 23: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儿子和那个女孩一起抬,只是恰巧砸了女孩的脚,其实两个孩子都有过错的,你们做为监护人应该在自己 的责任范围内赔偿。至于应该赔多少钱,那得看孩子的脚伤成什么样,也不是要多少就给多少。建议你通过学校与他协商,因为三方都有责任
  • 您好,学校一般也有责任,可与学校及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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