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先前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来双方协商决定和解,在法院还未立案时,去撤诉了,办理撤诉的程序法院是先立案. 虽然协商决定和解,但是仍旧分居中,如果双方这次重新磨合感情不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是不是要等6个月之后呢? 如果是的话,那这样的再次起诉法院是不是不以调解为主,而是结果都判离呢? 真心求助...

离婚 2011-11-25 15:1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能找到新的理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不用受6个月的限制。 如果无法寻找到新的理由,需要等到6个月后。
  • 委托律/师处理
  • 要等六个月以后,离婚案件调解是必须的,判不判离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 起诉的一方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不受6个月的限制。 起诉后是正常程序,法院还会调解的,调解不成,法院会进入庭审阶段,作出判决。 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 另一方可以随时起诉离婚!没有六个月的限制。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二款“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3、从上面2条来看,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一般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如果有新情况理由,你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4、再次起诉,一般情况会判离。
  • 是的。。
  • 6个月以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