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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外出轨,跟小三闹翻小三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老公在外出轨,现在我要离婚,房子是在我们结婚前一年做的,买的别人的土地,是我们俩在外打工白手起家,土地证写的他的名字(因为我们不是一个省的),房子是在我这边做的,我们有俩孩子,儿子十二岁,女儿四岁,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孩子能我一个人带吗?我不能把孩子给他,给他孩子就毁了,儿子也不愿意跟他,他只每年过年才回来,回来第一天准会打儿子,所以儿子跟他没感情,我留有我跟小三所有的聊天截屏,这能算是证据吗?谁能帮帮我?

离婚 2019-08-21 03:4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你可以起诉离婚并申请抚养权,因为对方出轨,有过错,所以你可以要求多分有些财产,至于孩子,会考虑有利于健康成长的一方,并且你的儿子超过10岁,会征求他的意见。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聊天截屏可以作为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在法庭上对您有利,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方赔偿。孩子抚养权可能一人一个。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 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诉讼离婚并要求赔偿,房子需要您提供证明就可以获得补偿,孩子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来电详询、
  •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房子的钱需要证据才能获得一定的补偿。孩子的抚养权要考虑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和条件。一般十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追问】意思就是说如果不能提供这个房子我出了钱,这个房子就没有我的份了吗?他确实没有那样的条件带孩子,他妈妈身体不好,他在外打工更没有带孩子的条件,儿子如果跟他不超过一个月肯定被他打死
  • 就看你的表述来看,你可以起诉离婚,因为对方在外同居你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房子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孩子应该会判给你。
    【追问】那个女人告诉我她跟我老公在外租房,房子都没退,我截屏保留了,如果孩子跟我,他要付抚养费吗,一个月付多少
  •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做房子的钱有您一份且能证明,您可以获得一部分补偿。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是一边一个。您儿子已经十岁以上了,还要征求他的意见
  • 你好,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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