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分割财产时,把男方父母购买的,归于男方名下的房产计入了夫妻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归子女所有,而子女归女方抚养(其他财产归女方所有)。 后男方父母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撤销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那一条(判决书中称是因为分割了父母所有的那套房产导致) 请问,这个情况下,男方还有权利重新分割除了父母购买的房产之外的其他财产么? 如果有权利,那么离婚协议中男方所表达的真实意图不是很明确么? 如果没权利,是否代表男方连提起诉讼的权利都没有?

离婚 2011-11-25 1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