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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于04年借给哥哥总共20多万,其中有5万多有借条为证,8万多有录音凭证,哥哥答应以房子抵债(有条子为证),在准备办理房产证过户时却假装与妻子离婚并把房子过户给了妻子,还与“妻子”一同远赴外地,一去就是六年,现在哥呵回来向弟弟要房子,请问弟弟如果向法院告哥哥,有胜的几率嘛

争议解决 2010-12-28 13: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委托律师维权
  • 首先诉讼时效有很大的问题,这一点风险很大,必须得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即六年来以各种方式不断主张过该权利。另外,如果不能证明哥哥的妻子知道借款和用房子抵债的事实,要回房子也会有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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