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这里有咨询过一些关于离婚和我的孩子能否继承他爷爷遗留房产的问题。很感恩好多位热心的律师们都纷纷为我解答。给予了我很多的帮助和信息量。在此再次谢谢大家。其中有一位律师和我提到就是我公公过世了。他遗留下来的房子现在产权证上只有我婆婆一人的名字。但是房子的一半产权属于我公公的遗产,我现在如果申请和我老公离婚的话。可以和法庭申请让我老公继承我公公那一半房产,我还有一个小姑。也就是公公的一半再分成两份。然后我老公继承的那一份再分一半给到我,可以以现金方式给予我。我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法庭会支持吗?有一位律师回复我说我老公若放弃继承的话。我就一无所获。那么我请问一下在我起诉离婚期间。就是法庭还没有判离这段时间他去公证放弃继承遗产。我就没法分得我的那份是吗?这个是需要写入离婚协议书里面去的吗?还有假如这个房子他们并没有买下。只是按月交房租的。区别与外面租房哦!那我离婚是不是就根本谈不上要分遗留房产啊?还有我老公之前打牌输了就会问我索要翻本的资金,每次都是1000元。我每次都是去ATM取款的。这个到时候去银行拉明细单可以吗?但是他可以赖掉说你取款就一定是给我的吗?我手头没有他手写的借款单。但是有一个和他谈话的手机录音文件。里面有记录下他承认他问我借款翻本的事实。我想知道这笔钱到时候可以问他追讨吗?谢谢!
民事法律
2016-09-21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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