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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同一村组的城镇居民,购买了同一村组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付款83万,对方起诉,法院判合同无效,法院执行时,房屋拍卖无结果,请问能否低债给我?谢谢!

其他 2015-12-09 15: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即使抵债房产无法过户,难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继续居住,等对方偿还钱款后,再归还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您好,如果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购买的钱,如果对方没钱,可以申请执行对方的财产,抵债
  •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法院判决书分析
  • 您好,聘请律师代理解决
  • 你好,委托律师咨询
  • 建议和执行法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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