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下,想早点脱离婚姻而签下的离婚协议,说好可以随时看小孩可男方会在看小孩时给脸色。可以反驳吗?抚养费每月1200元,算不算多?一个月没付清抚养费对方有权跑到女方单位去闹吗?我可不可以起诉夺回抚养权?

离婚 2015-12-20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对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对方要予以配合。抚养费原则上为收入的20%-30%,如果对该对孩子生活、教育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提供证据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 既然已经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是不能再起诉重新判决的。至于小孩抚养权的变更,只能你有事实和证据证明对方抚养小孩对健康、成长不利,你有权向法院起诉变更。当然,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就看你的证据如何了。
  • 首先,既然签了,就按协议办,其次,每月1200元多还是少,需要根据你们自身情况定的,最后,可否夺回抚养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