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情发生在1997年11月12日,他们一行三人开单位的偏斗摩托车出去办事,晚上9点多得到通知,到医院人已经在太平间了。就我父亲一个人出事了其余俩人没事。我父亲在民政局工作。当时想报案由于种种原因没报,11月18日在火葬场在没有亲属签字的情况下,就火化了,当时如果不签字就不能火化还能报案,现在我想问一下我能追责吗?都追谁的责任。

其他 2015-12-10 09: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出什么事故,有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
    【追问】您好,他们说是交通事故,也没有报案。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当时局领导一直调解此事,并没有让报案。
  • 你好,按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书认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