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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74周岁农村户口,在城市居住四年半了,在回家路上让微型面包撞到致死亡,已经有17天了,像这种情况交通队应该多长时间解决,人还没火化,我们应该拿到多少赔偿金,我还有一个72岁老母亲,对方车主是全责,有11万交强险和30万的第三者,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其他 2015-12-12 16: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保险应该够赔偿了, 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赔偿问题 可以协商 没有限制
  • 有在城镇居住四年多的证据,可以按城镇标准索赔。赔偿范围: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三名之内近亲属处理后事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抢救的,抢救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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