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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上午,甘谷某中学高三学生张同学用恶语讥讽王同学,王同学还了几句,遭到张同学的语言污辱和威胁‘晚上小心着,我收拾你!’ 晚上6点下自习后,张同学让李同学将王同学骗到了车站附近,然后张、李和另外两同学将王同学强行拉到车站隧道内,其后张拿出了藏在身后的菜刀,猛砍王的面部后四人逃离现场,王后来被路过的行人送到县医院,由于病情严重,县医院不敢接收,就送到了市医院,由于失血过多,王昏过去了一昼夜,输了5袋血后才苏醒。4天后的今天,王仍在重症监护室,血压仍很低。而张同学的家属和学校至今没去医院探望王同学。 请问专家,对王同学遭遇的伤害应由谁来负责?医院4天的医药费、手术费已超过3万,王同学的家属以借了所有能借到的钱,可还是不够支付明天的医药费了…… 附: 1,伤情: 王同学的脸部被菜刀砍后,从耳根到嘴角被切开,面骨暴露在外,喷血不止,现场十分恐怖。四天里已经输血7袋,可血压还是升不上去 2,王同学的学习情况 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全乡第一,每次都被评为‘三好学生’。在高中三年,每次都会是全校前十名,班里第一,每次也都被评为‘三好学生’

刑事辩护 2010-12-27 09: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故意伤害,张、李和另外两同学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报警,要求做伤情鉴定,等病情稳定后,做伤残鉴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属于故意伤害,责任由施害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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