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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是做买卖的,被人家偷了东西,被我家小外甥女看到了,我的小外甥女只有7岁。事隔两个星期后,我外甥女看到了偷我妈东西的人,于是我妈就去找他理论,结果对方打了我妈一拳。我妈给我打电话哭诉,然后我就回去打了那个打我妈的人,动手的时候对方很多人帮忙打架,于是我回家拿了把菜刀要过去,在路上被家人拉住抢走菜刀。然后110到,到派出所,问我和我妈是否做法医鉴定,我们没做,但是已经一个月了才知道对方做了法医鉴定,轻微伤,请问 1.七岁的小孩的话能做法律依据么? 2.我妈没做法医鉴定,但是当时挨打到医院治疗花了800多元,还能让对方赔偿么? 3.打架时我回去拿凶器但是没有到打架的地方,违反了什么法律么?违反的化如何处罚? 4.我妈没做法医鉴定还可以要求处罚对方么?

刑事辩护 2010-12-27 17: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七岁的小孩的话可以作为证据,但不一定就认定对方盗窃,还应该有其他证据。2.医院治疗花了800多元,能让对方赔偿。3.回去拿菜刀,被家人拉住抢走菜刀,不用受处罚。4.可以要求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方。5.赔偿问题不能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你的情况可能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复杂。委托律师。医药费,可以主张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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