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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期间,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李某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判断以《刑法》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刑事辩护 2015-12-17 21: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植物生存状态属于重伤一级。所以李某如果涉嫌故意伤害,且造成王某成为植物状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责任的严肃性,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帮助辩护,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到你,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电话直接沟通。
  • 你好,李某要对王某造成伤害负故意伤害罪。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你好,如果涉及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你好:可以判无期徒刑
  • 您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满十四岁即应承担刑事责任
  •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关键看伤情鉴定结果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了,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进行阅卷了解当时情况,再做分析
  • 你好,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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