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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半年多,一个月前办的酒席,没有领证,婚前男方给彩礼6万6,买首饰2万,女方买嫁妆花2万,婚后发现男方生理有缺陷,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女方提出退婚,彩礼应该退给男方么,退多少?

离婚 2015-12-24 15: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虽然举办了酒席,但是没有结婚登记,不属于婚姻关系,彩礼需要返还给男方的,返还的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 你好,建议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由法院判决。
  • 一年内一般退还60-90%
  • 你好!彩礼应当退还,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是可以退还部分的。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一)之规定诉请法院判决。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根据您的描述,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如果男方主张返还彩礼,是有法律根据的。具体返还多少,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有法院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及结婚的花费等情况综合判断返还的数额。希望能帮到你,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电话直接沟通。祝您早日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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