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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一家沐足,做前台收银的。没有签劳动合同,我都已经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经理,不批准。还有,乱罚乱扣。顶撞上司扣了我500元。觉得扣得太离谱了,而且,之前是因为有一个服务员,拿把水果刀挂在我的脖子上恐吓过我,我跟经理说就因为这个原因你都应该批准我辞工,他说这件事情我又不是不帮你摆平都扣了那个服务员1000员了,反正这么说也不批准我辞工,我该怎么办,我有时候都觉得在这里工作有生命危险,心理阴影。

其他 2015-12-21 11: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即可,无需批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
    【追问】你好,律师请问一下工作都超过半年了都没签劳动合同是等于还是试用期吗?辞工书交上去了,他就怎么都说不批,当时我还有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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